研擬或推廣課程教學與評量示例,提供諮詢與協助。
過去課綱各學習領域雖訂有能力指標,卻不易轉換成適當層級的評量標準,也缺乏評量示例,導致教師在進行評量時缺乏參照準則。以目前教育現場最常使用的評量方式而言,大多採取「常模參照」的評量方式,其主要目的便在區分學生的相對地位。然而,長期以來,這種無共同參照準則,過於強調量化的考試結果,導致教育現場忽略學生的質性學習歷程,亦強化了與他人比較的競爭氛圍。 而評量標準則是採「標準參照」的方式,透過絕對的學習成就表現標準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成就表現。其目的在於了解學生對於學習內容的精熟程度,即學生知道多少與知道的程度為何。使用標準參照的測驗會依照事先預定的標準,將測驗分數轉換為「是否合格」或「是否精熟」。也因為此「絕對性」的觀點,標準參照並不需注意排名或與他人的分數進行比較,學生自己的學習狀況才是標準參照關注的焦點。由於評量標準是以質性描述來說明學生的學習成效,若教師使用評量標準來評量學生,不僅可知道學生經過一系列的教學活動後,其表現為何,並能診斷學生需要加強學習之處,即時進行補救教學,以此提升學習成效,達到適性教育的教學目標。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0B2zn4AN746JDNC1XazFPajh0YkU/view?usp=shar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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